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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4)”评选活动通知
点击: 日期:2014-12-0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4”评选活动,通过评选产生十名年度人物。

一、评选机构

“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4”评选委员会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121012

三、参选对象

北京大学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学生(含留学生)。

四、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4年;

3. 参选人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专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或学术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发起有积极影响的活动,在校园中引起强烈反响;或者日常表现突出,事迹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4)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担任重要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

五、参选方式

采取两种方式相结合。

1.院系推荐:各院系汇总本院系学生报名情况后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推荐0-1人参选。报名表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由院系统一于1210日中午12点前交纸质版报名表至学生工作部教育宣传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32室)并发送电子版至pkustar2014@163.com。院系推荐候选人直接进入第一轮评选。

2.自荐与其他组织推荐:符合条件要求的同学可直接向学工部提交报名表,视为自荐。各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及其他各类学生组织亦可推荐,每个组织推荐0-1人。此类自荐与其他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将由学工部汇总报名信息后返回院系进行资格审核,并由评选委员会确定进入第一轮评选名额。

六、评选流程

1. 即日起至121012点,活动宣传与公开报名阶段。

2. 1211-1221日,第一轮:候选人展示与投票评选阶段。

    候选人事迹展示顺序原则上根据院系推荐报名(或完成资格审核)的先后顺序而定。

投票阶段安排:采取网络投票与代表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学工部官方微信平台(“燕园学子微助手”)发起,每天推送若干名候选人信息,每位候选人推送信息的“点赞数”(页面底部)即为获得票数,在截止时间点上,根据“点赞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网络投票占比为三分之一;代表投票占比为三分之二。

这一阶段将评选出不超过20名候选人进入终审答辩环节。

3.1223-1226日,第二轮:终审答辩阶段。

答辩环节安排:5分钟展示和3分钟回答提问。评委现场打分,评出十名年度人物。

评审标准:品行高尚、事迹突出、示范引领、全面发展四个方面各占25%比重。要求候选人道德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并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能起到价值观楷模和先锋模范的引领作用,能展示出北京大学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活动咨询电话:6275587162751263(李老师)

“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4”评选委员会

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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