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与香港、台湾地区部分高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交换生选派方案已经确定,欢迎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信息
学校
|
申请人条件
|
人数、时间
|
备注
|
香港大学
|
11、12级本科在校生
|
10人、
一学期
|
1、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2、建筑学院、法学院不接受申请,商学院最多接受3个名额。
3、申请社会科学相关院系的学生,如只有CET-4或CET-6成绩,需要达到600分以上
|
香港科技大学
|
11、12级本科在校生
|
5人、
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
香港理工大学
|
11、12级本科在校生
|
20人、
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
台湾大学
|
11、12级本科在校生
|
5人、
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
新竹清华大学
|
11、12级本科在校生
|
5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
新竹交通大学
|
11、12级本科在校生
|
6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用自理。
|
台湾政治大学
|
11、12级本科在校生
|
6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
台湾东海大学
|
11、12级本科在校生
|
5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
注:上述项目均不接受医学相关学科申请。
|
二、申请材料及截止时间
1、登陆http://dean.pku.edu.cn/student/,选择“交换申请”,填写申请表后提交并打印。书面申请表需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盖章。
2、成绩单一份(登陆dean打印并加盖院系教务章即可)
3、英语成绩证书复印件(托福、雅思、CET-4或CET-6。如暂时还没有证书但已经能网上查询成绩,可以把网页打印下来)
4、其他你认为重要的材料(非必需)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后,最晚于9月19日下午17:00递交到教务部红四楼205室。
注: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
三、选拔流程
1、教务部和港澳台办公室审核材料并确定面试名单。
2、九月下旬由教务部和港澳台办公室联合面试,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遴选后,如某学校的交换名额还有空缺,学校会根据学生情况予以调剂。
4、本校推荐名单十月份在教务部网站公布。
5、由对方学校和学院审核后确定最终人选。
6、教务部会在本学期结束后对初步确定的人选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7、在港澳台办公室指导下办理相关赴港澳台出访手续。
四、学生义务
1、申请成功的学生需办理出访手续和停学手续。
2、学生在交换期满回校后应提交一篇带图片的交换总结。
3、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的所有课程无论合格与否,均要转入学生本人在北大的成绩。
4、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费仍缴至北大。
教务部
港澳台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